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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7        点击量:

  

 

各会员单位、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宣发【2019】42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社科联《关于加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社科联《关于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的意见》(鲁社科联字【2023】10号)文件要求,落实“研究书画,传承国学,创作精品,服务社会”的办会宗旨,鼓励全省书画艺术研究多出新成果,不断提高山东书画界学术研究水平,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学会拟开展2022年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时限和范围

1.凡学会会员和会员所在艺术团体,会员单位、会友学社及其成员均可参加,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书画艺术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特殊情况,时间可追溯至2021年1月1日)。

2.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书画艺术方面的书画作品、论文、论著、编研成果,或在国家、全省相关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文章或省级以上团体主办的展览获奖作品。

3.参评成果的时限:由出版社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在报刊上发表的,以第一次在报刊上登载的时间为准;宣读交流的论文,以研讨会召开的时间为准;书画作品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4.凡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工作总结、经验介绍、新闻报道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评选标准

获奖的成果必须观点正确、有创新性、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语言通顺、文字流畅、结构严谨、资料祥实、论证周密。

1.一等奖的学术研究成果,书画作品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艺术创作技巧娴熟;其他成果应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在解决书画艺术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方面有所突破,或在书画艺术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研究上有所创新,对提高书画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2.二等奖的学术研究成果,书画作品应立意新颖,艺术创作技巧熟练;其他成果应在论点上具有新意,或在解决书画艺术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方面有新的思路和观点,对提高书画艺术的教育学习与创作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三等奖的学术研究成果,书画作品应主题突出,有一定的艺术创作技巧;其他成果应在论点、论据或论证上有特色,或在解决书画艺术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方面有新的知识发现与梳理,对提高书画艺术的教育学习与创作实践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三、评选成果申报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

2.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所有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照片清晰度不低于300分辨率;申报材料以压缩文件夹形式发送至学会邮箱:shuhuaxuehui@163.com(主题:优秀学术成果奖)。

3.由作者本人按照评选时限、范围和评选标准的规定申报。学会会员可直接向学会申报,会员单位和会友学社等基层机构成员先向所在组织申报,由其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向学会报送。

4.一名作者(含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作为第一作者的)只能申报一项学术成果;单位或集体的成果以单位或集体的名义申报,但必须经合作人共同讨论,由主编(含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另将全部合作人姓名附齐;两人合作的成果可联名申报。

5.凡申报评选者,均须填写《2022年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申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要附报刊的封面和目录)

6.每项参评成果交纳评审费200元。提交材料后需同时缴纳参评费,只提交材料未缴纳参评费者不与评审。评审费统一转至学会账户,备注:申报人姓名。(方式一:银行转账。用户名:山东省书画学会,账号:74010157400000130,开户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方式二:支付宝转账。账户:shuhuaxuehui@163.com)

四、评选方法和原则

1.由学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书画艺术学术成果评委会,评委先根据评选标准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预审意见,然后召开评委会集中评审及确定各奖项得主,最后将评选结果提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

2.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并综合考虑申报成果的主题,论述、论证的深度、广度、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等确定优秀成果的具体等级。

3.评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自觉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到客观公正、不徇私情、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成果的质量。

五、评选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成果获奖比例不高于当次申报评奖成果总量的60%。其中: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

2.本次评选申报名额不限,各基层机构要根据评选对象、时限和范围,严把报送质量关。

3.评审结束后,获奖的优秀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将在学会官网、官方公众号和多家影响力的省级新媒体平台、省级刊物《书画山东》上公布,同时向获奖者授予《山东省书画学会优秀学术成果证书》。

4.对积极组织书画作品、论文、著作参与学术成果评选的基层机构授予“学术活动先进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5.获奖艺术作品择优受邀参加学会组织的学术年展,尊享各种权益;获奖论文和著作择优在学会刊物上发表,并向教育类知名媒体推荐发表;对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一等奖的学术成果,将上报参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优秀者可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可在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省级拔尖人才评选中作为重要依据。

6.表彰会拟与2023年10月举行,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 

邮编:250033

联系人:季杰  电话:0531-89847658

电子邮箱:shuhuaxuehui@163.com 网站:www.shxh.cn

 

 

附件:《2022年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申报表》

 

 

 

山东省书画学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2022年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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