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当代青年书家的精品意识,以“小品”彰显出正大气象,由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省青年联合会指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滨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员会、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滨州市书法家协会、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宣传部、滨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滨州市沾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的第四届山东青年书法篆刻小品展,自即日起向广大青年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本次展览评审工作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出优秀奖10件,入展作品约200件。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通过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山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展结果。限于人力,未入展作者不再通知。
展出入展作品210件左右(含获奖作品),并出版作品集。展览拟定于2025年10月在滨州展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优秀奖10件,每件奖金3000元(税后)。向全部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60天内完成。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1.入展名单公示七天。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临摹、抄袭、App模拟及一稿多投等违规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据有关规定,酌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203室。联系咨询电话:0531-68978551。
2.举办单位对入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次书法展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次展览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