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黄河三角洲区域中心港,还是黄河三角洲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和鲁晋冀地区的最佳出海通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提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知名度和美誉度,凝聚港产城融合一体化发展合力,现决定举办首届“东营港杯”山东省书法篆刻作品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仙河镇人民政府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
东营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一)内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倡导雅正书风。既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亦可书写优秀典雅的自撰内容,体现黄河文化、港区发展的诗词文赋尤佳。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二)书写及印屏材料: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绢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否则将视为无效稿件。
(三)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尺幅不大于六尺宣整张(180cm×97cm),统一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在两厘米以内)作品尺寸限为四尺宣整张(138cm×69cm)以内,统一为竖式;不收册页手卷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的稿件不予评审。
2.篆刻作品: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33cm×136cm(竖式),自行题签设计。并另纸附上释文。入展者须在评审结束后,提供入展作品中1方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交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四)数量:可多书体(含篆刻)同时投稿,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换稿。
(五)范围:年满18周岁者均可投稿,地域不限。
(六)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书体等。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首届“东营港杯”山东省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征稿启事》后附表格,可从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或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平台(sdsxwx)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七)其它: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 11月 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程公布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和微信平台(sdsxwx)。
四、评审工作
本次展览评审工作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入展结果。限于人力,未入展作者不再通知。评出入展作品约210件,从中产生优秀奖10件。展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作者待遇
(一)优秀奖10件,每件奖金5000元(税后);入展约200件,每件收藏费500元;向全部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山东籍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山东省书协条件之一。
六、收稿工作
收件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仙河镇团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收 件 人:姜淑芳
联系电话:13176612119
邮政编码:257237
七、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据有关规定,酌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203室。联系咨询电话:0531-68978551。
(二)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置权。
(三)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四)本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